除了探討標準的更新、政策的解讀和審核的經歷之外,認證費用是另一個讓機構、企業及從業者感興趣的話題。那么,問題來了——國家規定的認證收費標準究竟是多少?
7月下旬,國家發改委發布了《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放開部分專業服務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認證君提示:回復“認證收費”即可閱讀),決定放開10項目前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專業服務收費標準,其中包括了有質量(環境)體系認證收費項目。這一信息的發布引起行業熱議,很多人認為這個通知就是在取消此前執行多年的限價。
但有關行業專家表示,這是典型的誤讀。因為國家發改委發布的這則要求于2014年8月1日執行的《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放開部分專業服務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其放開的是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也就是國家計委、(原)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計價格[1999]212號”文“關于印發《質量體系認證收費標準》的通知”,和國家計委、國家環保總局“計價格[1999]1556號”文“關于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收費的通知”。
而目前我國認證收費限價的依據是中國認證認可協會于2013年5月3日發布的“中認協監〔2013〕102號”文“關于頒布實施《認證機構公平競爭規范——認證價格自律規定》的通知”。該規定由中國認證認可協會二屆五次理事會2013年4月26日正式通過,自2013年7月1日起實施。
那么,《認證機構公平競爭規范——認證價格自律規定》中對認證費用究竟是如何規定的?
一、三體系及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基礎價格要求
(一)單體系認證基礎價格
注1:在下列情況下,可以根據認證工作量的變化適當提高認證費用(但不限于):
1)對于具有專項要求的認證,審核人日數將適當增加,相應的認證費用應適當增加。例如:就建筑施工組織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而言,審核依據增加了GB/T50430標準的要求;
2)同等人數規模,但組織內部機構復雜程度不同。例如:一個集團性公司下屬若干子公司/分公司/事業部同時申請認證,與單一公司申請認證,盡管人數可能相同,但認證的復雜程度和工作量顯然不同,前一企業的認證費可能高于后一企業;
3)組織人數規模相同,但產品復雜程度不同。例如,一個企業認證覆蓋單類產品,另一企業認證覆蓋多類產品,認證的復雜程度和工作量顯然不同,認證費將可能有所區別;
4)組織人數規模相同,但分場所數量和地域分布不同。例如,一個企業管理體系覆蓋的所有員工在同一區域工作,另一個企業管理體系覆蓋的員工分布在與總部距離不等的若干分場所,由此帶來的認證工作量顯然不同,認證費將可能有所區別;
5)組織人數規模相同,但產品生產過程復雜程度不同,例如,勞動密集型生產和高度自動化水平生產、產品生產過程全部內部控制和部分生產過程分包等等,由此帶來的認證工作量顯然不同,認證費將可能有所區別。
注2:企業同時申請多體系認證時,應按申請認證的不同領域分別核算與企業規模相一致的基礎價格,以此基礎價格之和為基礎,按本條第三款的要求核算折扣價格。
(二)監督審核的基礎價格為相應初審基礎價格的1/3;再認證的基礎價格為相應初審基礎價格的2/3。
(三)兩體系結合審核的基礎價格為相應的兩個單體系基礎價格之和的75%;三體系及以上結合審核的基礎價格為相應的若干單體系基礎價格之和的65%。
(四)本基礎價格為認證費總價,不含交通費和食宿費。
二、ISMS基礎價格要求
三、有機產品初次認證基礎價格要求
以上表格及注釋內容皆來自《認證機構公平競爭規范——認證價格自律規定》。